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潮州市饶平县汛洲岛重点海湾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1-08-30 09:42
发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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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潮州市饶平县汛洲岛重点海湾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08月30日至2021年09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邮编:521011

  联系电话:0768-2998521

  传 真:0768-299852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潮州市饶平县汛洲岛重点海湾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潮州饶平县

建设单位

饶平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概况

项目包括汛洲岛北码头区域和三叠石区域两部分。北码头区域主要建设435m的生态堤岸;打造长1132m的生态景观步道;将码头东侧区块改造成面积约1760m2的亲海观景广场;在码头东侧、现有堤岸以及水塘西岸围成的面积约40亩的滩涂区域种植红树林;岸滩环境整治面积约0.35万m2。三叠石区域主要建设总体布置呈现“Y”型,总长545m的生态景观栈道;将位于生态景观栈道的分叉口处面积约620m2的场地改造成观海广场,并新建2座观景平台,总面积约595m2;岸滩环境整治总面积约为2.5万m2。

环评机构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1、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来源于桩基施工直接破坏潮间带生物生境,掩埋潮间带生物栖息地,同时由于桩基施工致使局部水域水质下降,对海洋生物造成一定的损害。措施: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不乱丢垃圾;合理规划,缩短工期等。2、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等。措施:洒水抑尘、裸露堆场设置防尘网;材料运输车辆覆盖篷布;使用合格的机器,采用符合标准的低含硫燃料等。3、声环境影响及措施。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转和车辆的运行。措施:强化施工计划的执行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降低人为噪声等。4、水环境影响及措施。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措施: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处理后,委托专业机构定期清掏外运处理;施工冲洗废水设置沉淀池,对施工期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区域洒水、降尘等。5、固体废物影响及措施。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生活垃圾和岸滩清理产生的垃圾。措施: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岸滩清理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其中金属、塑料瓶等可回收固体废物作为外售,其他无回收价值的固体废物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等。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产生,仅游玩游客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项目栈道设有垃圾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本项目景观平台桩基施工会对周边的潮间带生物等造成一定的损失。根据农业部《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9110-2007)的有关规定,对项目附近水域的生物资源恢复作出经济补偿。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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