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嘉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打桩泥浆及城市淤泥、废土渣资源回收再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公示

2020-01-16 15:50
发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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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嘉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打桩泥浆及城市淤泥、废土渣资源回收再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116日至20201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

联系电话:0768-2806422

   真:0768-280642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益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嘉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打桩泥浆及城市淤泥、废土渣资源回收再生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嘉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石板村镇北片工业园B2区北侧A幢厂房

编制单位

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395平方米,主要设置生产区、原料区、办公室等,配套破碎机、洗砂机、脱水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年回收综合利用打桩泥浆及城市淤泥1万吨、废土渣38.8万吨,年产干泥14.2万吨(含水率30%)、成品沙20.2万吨(含水率1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机械设备运作噪声、建筑垃圾等。措施:对施工污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选用先进设备和优质燃油的机械设备;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将先冲洗干净;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在施工边界设置隔声屏;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分类处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有用的建筑固体废物,无用的建筑垃圾运至指点场所。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①废水:生产废水(压泥滤液)经收集至蓄水池中作为清洗工序补充用水,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运输车辆清洗废水通过厂区四周排水沟进入沉淀池中,沉淀后进入蓄水池,回用于清洗工序;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②废气:主要为堆放、装卸、运输、破碎产生的粉尘和食堂厨房产生的油烟。在原料区设置钢结构盖顶,铁皮围挡,仅留可关闭进出口和生产进料口,在进出口、进料口和原料区内配备水喷淋抑尘设备;在装卸时采取洒水喷淋降尘措施,对厂区道路进行定期洒水、清扫,并在出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将生产区硬底化,采用半封闭铁棚,并配备水喷淋设备,定期对生产区进行洒水、清扫;食堂油烟经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③噪声: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制沙机、洗砂机等生产设备噪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约为85115dB(A)。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中相关要求对噪声进行防治,经过减振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④固废:主要分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有废土渣中的杂质、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和废油脂。废土渣中的杂质外售回收综合利用,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废油脂交由餐厨废物回收单位回收。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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