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推进职业资格和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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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6 00:07
发布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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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0月22日,省人社厅召开职业资格和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部署推进落实经省政府批准同意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监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红山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刻认识做好职业资格和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以激发用人主体活力,促进人才干事创业为出发点,把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作为主要落脚点,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大力向地市、用人单位、行业组织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加快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深入实施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将企业自主评定首席技师与企业实践融合,不断加快人才工作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步伐,有力促进了专技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省把做好职业资格和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作为深化人才工作“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减轻人才负担,破除人才成长成才和创新发展的桎梏,对于营造有利于人才干事创业、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我省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要把握重点关键,推进我省职业资格管理服务工作上新台阶。一是要认真做好我省职业资格的组织实施。切实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要求,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严禁在目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要进一步对职业资格进行清查,切实做到我省职业资格底数清、情况明,确保目录内的职业资格依法依规实施。二是抓好职业资格监管服务。构建全覆盖、全链条、全环节的职业资格管理服务机制。各级人社部门是我省组织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综合管理服务部门,在政策研究、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等方面发挥作用。行业主管部门是我省组织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规定的行业管理服务部门,履行职业资格行业管理的主体责任,要根据本行业的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和行业发展需要落实好国家职业资格设置实施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健全有效机制,加强社会监督,扎实做好本行业职业资格监管服务工作,对目录外实施的职业资格立即停止并予以取消。三是加快职业资格简政放权。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人社部和国家各部委关于推进行业组织承接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部署,结合各部门职能分工做好本地本部门行业组织承接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实施的有关工作。探索先行在其他条件成熟的行业将相关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转移至行业组织实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服务措施。

会议要求,要按照我省“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改进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一是完善培训模式。公需科目提供免费培训服务。由原来“施教机构向专业技术人员收取费用”开展培训,改革为由省财政安排经费由我厅确定公需科目学习指南、开发网络课件,公布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学习。专业科目由原来“施教机构向专业技术人员收取费用”开展培训,改革为“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培训或由用人单位经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自主组织开展培训”。下放学时认定权限,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审核认定学时,生成继续教育证书。二是完善服务机制。各级人社部门要不断加强继续教育制度建设,完善继续教育活动的监督管理服务,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施教机构的指导监督,规范继续教育行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发布专业科目指南,指导监督用人单位或施教机构组织开展培训。三是加强服务保障。省人社厅制作优质公需科目课件依托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换代版,本月30日正式启用)为全省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公需科目免费学习服务。各级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意见》的有关内容,研究完善各项配套措施,确保广大专业技术人才能够享受到及时、优质的继续教育服务。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我省职业资格和继续教育“放管服”各项工作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要增强大局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督查检查。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职业资格和继续教育监管服务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不走样不变形。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要齐心协力,上下衔接,左右协同,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配合。四是注重宣传引导,形成改革氛围。

在省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有省直行业主管部门、部分中直驻粤单位负责同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行业社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在广州地区的省直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和省行业部门鉴定机构负责同志。各地级以上市 设立分会场,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负责职业资格监管的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市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行业部门鉴定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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