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潮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中国政府网站
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智能机器人
无障碍版
首页
要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潮州
招商引资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搜索
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调整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
2021-07-19 09:34
发布单位:潮州市财政局
【浏览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到:
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潮发改价[2021]172号.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