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妇幼保健院新住院综合楼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2023-04-28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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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发改价函〔2023〕81号

潮州市妇幼保健院:

  报来《关于潮州市妇幼保健院设置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版)》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潮州市妇幼保健院新住院综合楼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最高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你院在收费时不得超过核定的最高收费标准,在收费场所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8日


抄送: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表:

潮州市妇幼保健院新住院综合楼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最高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停车场小汽车停放费:




1

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免费


2

30分钟以上至4小时以内(含4小时)

元/次/辆

5


3

4小时以上,每超1小时加收

元/辆

2

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4

连续停放1天(起止时间连续累加24小时为1天)最高不超过

元/辆

30


停车场摩托车停放费:




1

摩托车停放费

元/天/辆

1


2

超过凌晨后加收

元/天/辆

1


停车场自行车收费

元/天/辆

0.5


说明: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停放。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