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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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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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发改价〔2017〕189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电子政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民政局,市直有关部门,驻潮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批示,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315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相关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各单位对本领域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自查,查清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提出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及规范管理的意见,填报《潮州市政府部门所属单位涉企中介服务收费清查情况表》(见附件1)。

二、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自查,各单位对本系统尚未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自查,查清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提出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及规范管理的意见,填报《潮州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查情况表》(见附件2)。

三、各县区发改、财政、电子政务主管部门、民政部门要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电子政务平台、行政协会商会等涉企收费开展全面检查,结合检查清理的情况形成报告。

相关附件可在网站:中国潮州政府/政府机构/市发展改革局/通知公告(https://www.chaozhou.gov.cn/dept/1122.jspx)下载。

以上附件和材料请于7月21日前分别报送市发改和民政部门汇总,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民政厅。报送材料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收费管理科,电话/传真: 2219229,邮箱:czfgsfk@163.com;潮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电话:2277301,邮箱:czmjzzk@163.com。

 

附件:1.《潮州市政府部门所属单位涉企中介服务收费清查情况表》

      2.《潮州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查情况表》

      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3159号)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潮州市财政局                 潮州市民政局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