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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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2 18:23
发布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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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发改价函〔2016〕53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中石化广东潮州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广东潮州销售分公司、潮州市金环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4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依照文件有关简化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的规定,今后省发改委将不再印发成品油调价文件,而以信息稿形式在其网站公布我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等。我局也将不再公布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各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要直接到省发改委网站查询调价信息,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在显著位置公布成品油价格,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4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