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 )
2016-01-21 01:13
发布单位: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潮发改价〔2015〕260号
为提高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粤发改价格〔2014〕843号)要求,我局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核对,现将《潮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发生变化,我局将及时更新。
请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依据本目录清单对本地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认真的清理核对,凡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否则,按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和《广东省违法收费行为处罚规定》(粤府函〔1996〕141号,省政府令第36号修订)严肃处理。
附件:《潮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