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直公务员“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专题全员培训班收费标准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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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6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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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发改价函〔2015〕170号
市委党校:
报来的《关于要求审定市直公务员“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专题全员培训班收费标准的函》悉。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专题全员培训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5]51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公务员“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专题全员培训的通知》(潮人社[2015]190号)的要求,你校受市人社局委托,承办市直公务员“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专题全员培训班。根据省委办、省政府办粤办发[1998]1号文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对参训人员收取每人每期80.5元的培训费(含场租、师资、管理、考务、水电、证册、教材、编印资料等费用),每期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课时。
强制性培训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培训收费场所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0月28日
抄 送:潮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