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财政局 发展和改革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 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 )
2015-02-04 23:39
发布单位: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潮州市财政局 发展和改革局
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 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潮财综【2015】1号
各县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 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税[2014]1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 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税[2014]101号)
潮州市财政局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