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续租公示
2021-10-20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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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我市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潮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经审查,陈合贞、陈银如连同其共同申请人等共459户公租房承租家庭,2021年家庭月人均经济收入低于1770元(含1770元),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无房家庭优先保障),符合公租房续租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天,自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8日止。公示期限内如发现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反映。地址: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邮政编码:521000,联系电话:2231156。
附件:公租房续租家庭名单
潮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