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东东湖棚户区改造腾退安置公共租赁住房抽签择房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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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7 01:21
发布单位: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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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东东湖棚户区改造腾退安置公共租赁住房
抽签择房规则
一、为确保本次抽签择房的公开、公平、公正,特制订本规则。
二、本次安置的对象共18户,其中:桥东东湖棚户区改造腾退13户,公房危房腾退1户,新申请低收入住房困难户4户,即参加今天安置公共租赁住房抽签择房的所有申请家庭。
三、本次安置房源为桥东东山保障房,共18套,其中一房一厅4套,二房一厅14套。
四、本次安置桥东东湖棚户区改造腾退户和公房危房腾退户安置二房一厅房源;新申请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安置一房一厅房源。
五、抽签前,主办方在公证员的公证下将18套公租房的房号制作成《中签证明》装入信封并加封。
六、本次抽签择房分二批进行,第一批为东湖棚户区改造腾退户和公房危房腾退户;第二批为新申请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申请人按公示顺序号先后择房,由市房管局有关同志逐人分别叫号进行抽签择房(附公示名单)。
七、申请人参加抽签择房须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经主办方的工作人员和公证员现场核对无误后,方可参加抽签择房。抽签后应到登记处登记,并签名确认,作为取得该套房租赁资格的凭证。
八、申请人未能亲自到场参加抽签择房的,可委托共同申请人抽签择房,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择房资格。
九、公租房的申请人对中签房屋不得私自调换,否则将取消其择房资格。
十、各申请人均视为同意并熟悉本规则。
十一、本规则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潮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