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潮国土告〔2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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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7 18:54
发布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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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征收湘桥区官塘镇象山村集体土地111.27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征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5] 51号)等有关规定,受潮州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位于湘桥区官塘镇象山村(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土地面积:111.27公顷。
三、征收土地用途:按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用途使用。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凤东路(老党校至汕汾高速)以北土地征用项目官塘片区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村委会、被征地村民小组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调查、确认、登记,请各相关单位及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
六、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不得抢栽、抢种的农作物和抢建的构建筑物,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潮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