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国土告【2017】4号--潮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环保发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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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4 23:38
发布单位: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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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进我市中山(潮州)产业园建设,实施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项目建设。我市拟征收湘桥区铁铺镇白石岭果林场集体土地132.786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征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5] 51号)等有关规定,受潮州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位于铁铺镇白石岭果林场。(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132.786亩。
三、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用于建设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潮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修订)》(潮府[2015]47号)执行。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集体经济组织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调查、确认、登记,请各相关单位及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
六、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不得抢栽、抢种的农作物和抢建的构建筑物,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潮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