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潮府告〔2016〕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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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4 18:55
发布单位: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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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粤国土资(建)字〔2015〕949号文件批准我市市区2013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省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潮州市市区2013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石牌村委会东南侧。
三、征收土地面积:22.9318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该批次用地征地后有366人属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329.4万元已经存入“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
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办法:在征地时给予一次性补助,由湘桥区意溪镇石牌村自行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意溪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凡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将视为放弃其应有权益。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