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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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情况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的有关精神,我市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总体情况
(一)加强政策宣传,提供政策指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精神,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促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完善财政投入及管理方式,财政部陆续印发了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一系列文件规定,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健康发展,按照省财政厅的工作部署,我市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及时将财政部、省厅下发的PPP相关文件,转发给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财政局,并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文件下载”中开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栏”,发布中央和省、市的有关政策,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提供政策指引。
(二)建立工作机制
由于我局目前尚未设立PPP项目管理中心,为确保工作开展不耽误,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及时上传下达,以及做好项目工作督导工作,我局将日常PPP管理工作指定由预算科负责,并落实做好人抓好此项工作,做好包括上下级、同级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通达、沟通协调、政策宣传及服务工作。
(三)做好部门配合协调
我局积极做好与市城市管理局、水务局、住建局、交通局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区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要求市直及有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的重要意义,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科学合理运用PPP模式,盘活社会资本,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项目管理,对符合PPP模式的建设项目,及时跟踪落实进度情况,同时将项目报送省财政厅,将其纳入全省PPP信息平台系统管理。
二、我市PPP项目开展情况
经过各方努力,截止目前在开展PPP模式相对比较成功的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领域,我市共有6个项目成功与社会资本进行合作,开展了PPP建设模式,其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整治一期项目、潮安沙溪污水处理项目和饶平县宝斗石生活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及综合处理资源化利用工程PPP项目等四个项目成功申请进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是我市在PPP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这将为我市各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各县区在推广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起到很好的借鉴和引导作用。目前,我市潮安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区捆绑PPP项目和饶平县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示范PPP项目正在积极向省申请入库。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和投入方式,将为我市在新常态下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注入新动力,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切实调动社会资本合作参与政府合作(PPP)模式的意愿和动能。
(二)做好PPP项目储备和推介工作
市直发展、交通、经信、住建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做好成熟一个推广一个做成一个,并把已做成功的PPP项目做成可以复制推广样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三)、积极推进PPP项目入库申请
财政部门将根据主管部门推荐,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按相关规定编制申报项目入库资料,并认真对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进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