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异地特殊门诊报销流程

2021-02-18 09:44
发布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字体:

  参加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选定异地定点医院作为门诊特定病种就医机构的,应于每年第一季度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上一年度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办理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上一年度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1)参保就医凭证;

  (2)门诊特定病种受理书复印件;

  (3)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4)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5)门诊病历资料;

  (6)本人活期银行账户复印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