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新建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3-10-18 15:48
发布单位:
【浏览字体:



《潮州市新建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

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新建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近日,我市印发了《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新建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潮府规〔2023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是我市进一步规范落实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移交管理等的政策文件。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意义

《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规范落实了我市在新建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是构建高质量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支撑推动城市发展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潮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管理办法的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四)《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748);

(五)《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粤教基202233)。

三、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2022121日,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始施行。为贯彻省的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市新建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完善教育设施布局,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求,按照市政府部署,市教育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组织制订《潮州市新建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20231012日,《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新建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潮府规〔20237号)以市政府名义颁布实施。

  四、管理办法》的框架和内容

《管理办法》共二十七条款项,配套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定,涉及发展改革、教育、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等有关主管部门

五、管理办法》的重点解析

  (一)“新建住宅区”包括的范围:

  《管理办法》施行后新出让或划拨取得建设用地的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本办法施行后新批准的“三旧”改造项目。

  (二)新建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的内涵:

管理办法》所称配套教育设施是指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校)以及幼儿园的用地(构)筑物和基础教育附属设施

  (三)新建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的设置规模:

1)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居住区规模配建中小学,确保足够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

2依据《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粤教基202233的相关规定配套幼儿园建设。零星开发的商品房项目、保障性住宅项目和旧城区改造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另行规划预留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

(四)新建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的性质:

《管理办法》的主要规范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以及幼儿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接收配套教育设施后,应当办成公办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