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农业农村项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0-06-08 15:41
发布单位:潮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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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能,规范我局归口管理的农业农村项目,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管理程序,保障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我局印发了《潮州市农业农村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2016年8月30日省农业厅印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业建设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粤农〔2016〕142号)。

  2018年12月24日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

  2019年2月25日市财政局印发《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潮财预〔2019〕29号)。

  三、内容解读

  (一)《办法》共有二十八条条款。

  (二)《办法》适用范围:市农业农村局归口管理的国家、省、市级部门安排的农业农村专项资金项目。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办法》明确了农业农村项目职责分工;项目申报、审核、下达;项目实施管理和验收;信息公开;专家库的管理。同时通过建立农业农村项目专家库,明确对潮州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农业农村项目进行审核、评估和竣工验收等工作时,其工作专家应从专家库选取。

  (四)《办法》自2020年6 月1 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潮州市农业农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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