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解读

2018-11-30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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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潮州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潮州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解读

 

近期,市教育局印发《潮州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下简称《实施细则》),这是一个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简政放权放管服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一、《实施细则》的出台背景和意义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潮府办函〔2018121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制订颁布《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的颁布,将为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引导市场主体诚信自律,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服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二、《实施细则》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本《实施细则》共32条,包括背景要求、监管对象、工作机制、组织实施、结果运用、法律责任等内容。

    三、《实施细则》的重点解析

  1. “双随机一公开”具体什么?

        本细则所说的“双随机一公开”是指教育行政部门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一定比例的被检查对象,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活动。

       2.什么类别的检查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针对市场主体开展的,除查处投诉举报、开展大数据监测、办理转办交办事项外,教育行政部门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均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3.随机抽查“抽”什么 如何“抽”?

    关于“双随机”抽查,有两个环节的工作要做,一个是抽的环节,一个是查的环节。在抽的环节,要有一单两库一细则,依据“一单”确定检查事项,按照“一细则”从“两库”中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单。

        一是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市教育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权责清单,梳理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通过市政府公众网和市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布。

    二是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行政区域和职责权限,确定检查对象范围,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

    三是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梳理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建立本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外公布。

  2. 随机抽查“查”什么? 如何查?

       随机抽查检查依据清单抽取的检查事项。检查的方式,可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和邮寄专用信函等方式,原则上以实地核查为主。为提高监管效能,减少抽查对市场主体的影响,可采取多种抽查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抽查。

  3. 抽查结果公开什么?如何公开?

    检查时应对检查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整理留存,对被检查对象应逐个形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检查报告须经检查人员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审批。按照“谁抽查、谁查处、谁公布”的原则,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经审批的抽查检查结果、查处结果在市教育局官网予以公布。

    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形成处理意见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201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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