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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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3 23:16
发布单位:潮州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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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文件: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6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在2017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粮食生产能力,确保需要时能产得出、供得上。这就要求我们守住耕地红线,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好,把农田水利搞上去,把现代种业、农业机械等技术装备水平提上来,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好建设好,真正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到实处。”李克强总理也强调:“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这是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发挥各地比较优势的重要部署,也是保护农业资源环境的重大举措。各地要加快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 生产保护区,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

政策解读:总书记和总理这么高度重视并强调,充分表明“两区”划定事关全局、艰巨复杂。划定和建立“两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农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制度性安排,也是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点击查看文件: 《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

2017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6月,在国务院召开的电视电话会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同志对“两区”工作专门做了部署。

政策解读: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写入党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顺应农民新期盼,以产业兴旺为重点,以生活富裕为根本。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是我国最基础、份量最重的农业产业,水稻也是我省的基础产业。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农产品供需形势持续向好,但仍处于产品多而不优、品牌杂而不亮、体量大而不强阶段,迫切需要从质量兴农入手,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提质增效。  

 

点击查看文件: 《关于建立广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63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与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粤办函[2018]8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去年10月份发出《关于建立广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639号)后,今年3月下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与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粤办函[2018]89号),成立由叶贞琴副省长担任总召集人的广东省“两区”划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与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划定与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困难。

政策解读:广东省人民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省领导高度重视“两区”划定和建立工作,为更好地开展和落实“两区”划定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支持和保障。目前,浙江省已成功在粮食生产功能区上探索出“千斤粮、万元钱”的成功实践,我省澄海区也在粮食生产功能区上实现“一季千多斤粮、多季蔬菜几万元”的探索,很好地证明了“两区”既可以保住粮,也可以富裕农民。可以说,建立“两区”,顺应了农民需求,是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之举,是实现产业兴旺、农民富裕的有效途径,是推动乡村振兴的一条切实可行的好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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