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局长答群众来电的政策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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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局长答群众来电的政策解读材料
市林业局局长 洪若财
2017年3月8日
问题一:村庄后头山风水林可否列为生态林?
答:各地根据实际需要,对符合生态公益林划分技术标准,通过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照基础数据库、初步区划、现场调查、公示、内业整理、现场界定、申请上报、图库更新等工作。以地级市为单位,汇总上报省林业厅批准,纳入省财政补偿的新增省级生态公益林。
问题二:如何办理木材采伐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申请人向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①《林木采伐申请表》 ②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林地使用权证书等 ③国有、集体森林经营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要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文件,造林更新设计书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其他单位和个人,要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材种、树种、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采伐申请文件 ④采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林木,提供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后,对符合核准条件的商品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市属国有林场需要采伐林木的,由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对确因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林木更新或卫生间伐需要采伐生态公益林的,须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审核承诺时限为20个工作日。
问题三:承包山地要承担什么防火责任?
答:外出游玩,引发火灾,相应要负一定法律责任。按照《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更新造林措施,恢复火烧迹地森林植被;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情节和后果严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的朋友外出游玩,引发火灾,视情况比照以上规定执行。
问题四:承包山林种树,政府是否有补贴?
答: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4〕549号)精神,造林补贴。对国有林场、农民和林业职工(含林区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造林主体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迹地、低产低效林地进行人工造林、更新和改造,面积不少于1亩的给予适当的补贴。
补贴标准: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资金包括造林直接补贴和间接费用补贴。造林直接补贴是指对造林主体造林所需费用的补贴。乔木林和木本粮油经济林每亩补助200元,经验收合格分3年拨付。
问题五:在林区活动有什么行为要处以罚款?
答:下列行为违反规定要处以罚款:在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违反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林区的;违反条例规定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以消除的;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问题六:移植树木要办什么手续?
如果要移植的树木属于房前屋后绿化树,就不须办理移植证件;如果移植树木不属于以上类型,就应当到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证和木材运输证,才可进行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