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市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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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4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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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出项目申请。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对辖属范围内符合现行投资产业政策和发展需求,首期投资(或一次性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收集、初审,并向市重点办申报列入年度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前期预备项目。

(二)提出初步方案。市重点办对申报项目组织调研、讨论、筛选并汇编成册,提出年度投资计划方案,并征求县、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意见后市委、市政府审定。对投资规模大且行业特色鲜明的项目,拟提请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前期预备项目。

(三)项目公布实施。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前期预备项目编制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市人大审议通过后,由市发展改革局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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