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7年去库存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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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7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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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去库存政策精神,做好我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我市制订了《潮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7年去库存工作方案》,从制度改革、政策鼓励、结构调整和降本增效等方面形成“6条”具体措施。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制度改革控制存量

一是合理调控土地供应,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 -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 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二是停止新建公租房,加大住房保障货币化力度。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超过16个月的县(区),不再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通过发放补贴或购买、租赁商品房筹集房源等方式提供住房保障,打通商品房与保障房通道。

三是鼓励传统实体商业丰富体验业态,由传统销售场所向社交体验、家庭消费、时尚消费、文化消费中心等转变。推动连锁化、品牌化企业进入新建社区设立便利店和社区超市,促进商业用房去库存。

二、通过政策鼓励扩大需求

积极支持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购房。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推行“农民安家贷”业务,大力支持农民购房。

三、通过结构调整转化用途

一是支持将库存商品房改造为公共服务配套用房。在符合城市规划的情况下,允许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将库存商品房等改造为养老、医疗、文化、体育、教育等服务用房。已建成居住区相关服务设施配套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可优先通过改造库存商品房等方式予以完善。

二是发展房产租赁市场,构建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在建、建成、库存的非商品住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在符合城乡控制性规划的前提下,按法定程序将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四、通过扶持促进降本增效

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放宽对临街店铺装潢装修限制,取消不必要的店内装修改造审批程序,降低企业成本。

《工作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房地产去库存的总体目标和任务。2017年我市去库存任务是商品房消化周期保持在合理区间,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基本控制在16个月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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