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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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3 08:00
发布单位: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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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更好地发挥气象工作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粤府〔2006〕135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观测基础,加快科技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建设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实现潮州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奋斗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宜、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全市气象服务覆盖率达到90%,对重大气象灾害的捕捉率和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准确率比2006年提高10%,提高突发性灾害天气预警能力,基本实现定时、定点、精细化、无缝隙化的气象预报,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处于全省中等水平。到2015年,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居省内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提高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能力。
1.2007年底前完成潮州国家气象观测站一级站观测场的搬迁建设,2008年上半年完成饶平国家气象观测站二级站观测场的搬迁建设。采用较为先进的探测技术和手段,加强我市气象基础探测能力,建设包括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常规气象观测仪器、GPS遥感探测仪、闪电定位仪、土壤水分观测等新型探测仪器的新型气象观测场,确保气象资料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2.从2007年至2010年,全市要新建38个中尺度自动气象站,使自动气象站遍布每个镇和气候敏感区域。各县(区)建设任务如下:潮安县17个,饶平县17个,湘桥区2个,枫溪区2个,逐年完成建设任务(见附件)。
3.完成我市凤凰山立体气候观测网站的建设。
4.在韩江流域建设水气相互作用观测站。
5.争取上级业务部门在潮州布设新型气象探测设备,以提高对灾害天气、气候变化的监测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天气预报的准确率和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奠定坚实的基础,力求对区域内各种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达到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同时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
(二)加快气象预报业务系统建设,提高天气预报预测水平。全市气象部门要以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加强数值模式产品释用技术研究和应用,以中小尺度气象综合观测体系的观测资料为基础,结合卫星、雷达、闪电定位仪等探测设备提供的信息,开展精细化天气预报技术研究,加强短时临近预报和落区预报,建立台风、暴雨、冰雹、龙卷风、飑线、大雾等突发灾害性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系统。
(三)加快气象信息网络建设,促进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气象信息采集和传输网络平台,实现气象综合观测、预测预报、信息服务和技术共享。有关部门要积极提供大气、水文、环境、航空、生态等方面的信息数据,促进信息共享。
(四)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提高气象应急服务能力。强化气象灾害 应急反应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和重大社会活动的应急综合气象监测水平,加快建设移动综合气象观测应急服务系统以及县、镇、村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建设涵盖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的公共气象信息发布系统,实现气象服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 加快我市农村防灾减灾信息化体系和应急预警发布系统建设,通过显示屏或气象预警机及时将气象实时信息和各种灾害预警传递到农民中,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服务。强化农业气象服务,建立健全重大农业气象灾害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防御技术服务体系。提升重大灾害性天气事件的应急追踪监测和重要区域、重大活动的现场监测和应急气象保障能力,有效提高气象应急服务水平。
(五)加强雷电预警防护工作。气象部门要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做好防雷装置安全定期检测、防雷专业资质管理、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设计审核、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加强防雷减灾工作指导,健全雷电业务服务技术体系,开展防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防雷工作的现代化程度和雷电防护技术服务的科技水平。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安全监管、规划、建设、消防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协同气象部门依法做好雷电灾害防御的相关工作。
(六)加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提高生态与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加快建立气候资源的监测评估体系以及遥感和地面生态气象立体监测系统。加强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和农业结构调整等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工作,确保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科学开发空中水资源,加快人工增雨减灾工程建设,提高人工增雨减灾能力,实现人工增雨工作由被动应对向主动统筹转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气象事业发展
1.各级政府要把气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稳定的公共财政投入渠道,落实规划项目资金。
2.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整合气象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地方气象机构,提高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各级政府要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把气象部门职工的医疗、住房、养老等社会保障和岗位津贴及生活补贴(地方性)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4.气象部门要强化工作职能,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提升综合预报预测水平,充分发挥气象在能源、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做好气候变化研究工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为人民群众福祉安康服务。
(二)推进气象工作的法制和体制建设
1.加强法制建设,严格监督管理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气象执法监督,切实保护好气象设施及探测环境,严格执行气象台(站)迁建审批行政许可制度。进一步加强防御雷电灾害和施放气球的执法监督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气象法律意识。
2.加快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
要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构建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加大气象队伍建设力度,调整人员结构,广泛吸纳高素质专业人才,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加强合作,促进交流,加快气象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气象工作,进一步细化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目标和要求,抓紧制定和落实各项具体措施,统筹安排,加强协作,促进我市气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附件:新建38个中尺度自动气象站建设规划表
二○○七年八月十三日
附表:
新建38个中尺度自动气象站建设规划表
(单位:个)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潮安县 |
5 |
4 |
4 |
4 |
饶平县 |
4 |
4 |
4 |
5 |
湘桥区 |
0 |
1 |
1 |
0 |
枫溪区 |
0 |
1 |
1 |
0 |
全市合计 |
9 |
10 |
10 |
9 |
主题词:气象 发展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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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潮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潮部队,中央、省驻潮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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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8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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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3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