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深圳市南山区(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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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0 08:00
发布单位: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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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文件
潮府〔2007〕23号
关于成立深圳市南山区(潮州)产业转移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配置南山区和潮州市两地资源,发挥两地资源优势,促进两地经济共同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粤府[2005]22号)精神,南山区人民政府与潮州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了共建深圳市南山区(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协议书。为加强对产业转移工业园的管理,经两市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深圳市南山区(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深圳市南山区(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的规划、投资、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
深圳市南山区(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定员18人。管委会内设办公室、投资促进办公室、规划用地办公室、资产管理办公室四个部门。办公地点设在潮州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内。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开发区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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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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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