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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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7 19:05
发布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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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潮州市财政局 潮州市地税局


转发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潮人社〔2014〕3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市社保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地税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 财 政 局

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月6日

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地税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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