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珲花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 )

2013-05-14 01:26
发布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浏览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 445101201100018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潮州市城乡规划局
日  期  2013年5月13日
 
 
建设单位(个人)  
丁应木
潮州市金阳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东珲花园
建设位置  
潮州大道北侧D6地块
建设规模  
A1、A2、A3、A4幢各壹拾玖层,首层架空,B幢壹拾叁层,首层局部架空,临街裙楼壹层,设地下及半地下车库各壹层,半地下车库顶板高出室外地坪不超过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757.56平方米,其中架空层面积905.46平方米作为永久性开放空间。临外环北路商铺进深11.1米,超建部分应自行拆除,不得确权。
 
附图及附件名称
工程设计总平面图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建设。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交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