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权限内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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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3 04:56
发布单位: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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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事项编号:

44510000733613X205-000

审批时限:

60个工作日

年审或年检:

校验期为1,应当于校验期满前三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校验手续

审批决定机关:

潮州市卫生局

颁发的证件: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证件有效期:

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三十四条第一款、卫生部《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199587日发布实施)

审批条件:

1.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2.取得有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资格的医务人员。

申请资料:

(一)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审批表》;2.提交第五项“审批条件”各项正本和复印件,审验正本,上交复印件。(二)校验: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审批表》2.《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审批程序:

注册登记、校验程序:如下示:申请登记→输入资料→受理(资料不齐全者,须补齐资料后受理)→市卫生局组织专业培训、复训、考核→ 经办人办理→防保科长审核→主管局长审核→局长签发→ 打印 →发放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与投诉机关和电话:


咨询机构:潮州市卫生局 咨询电话:2290647 投诉机构:潮州市卫生局投诉电话:2290647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批准发给《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后允许持证人执业

审批受理地点及邮政编码:

潮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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