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榕湖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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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31 01:02
发布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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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 445101200900037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潮州市城乡规划局

日  期  2013129

 

 

建设单位(个人)  

潮州市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绿榕湖畔

建设位置  

绿榕路

建设规模  

A幢贰拾层,B1幢贰拾壹层(底层设幼儿园)B2幢贰拾叁层,B3幢贰拾伍层,C幢贰拾叁层,临一支渠临街铺面贰至叁层附属:会所贰层,供气间单层,门房单层,垃圾收集点,设地下车库壹层,半地下车库壹层(除建筑物主体外),总建筑面积75467.35平方米

 

附图及附件名称

   用地规划设计总图:200821(调整)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建设。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交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