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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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6〕43号)和《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潮府办〔2016〕31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市编办将组织开展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公布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潮府〔2016〕30号)和《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潮府〔2016〕48号)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后续进行动态调整的,以市政府调整文件为准。
二、工作方法
市各有关单位按照登录账号及密码(详见附件2,与原开展测试工作的账号密码相同,已修改密码的请使用新密码登录),通过政务外网登录“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模块”(正式录入系统网址:19.15.247.214),以经审核确认的事项标准内容为基础,按照系统中的规范要求,逐项进行录入并提交我办审核。录入过程中,注意结合《关于推进政务服务“绿色通道”的通知》(潮政服〔2016〕44号)要求,压缩“绿色通道”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切实做到原已进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的所有事项办理时限不反弹,“绿色通道”事项按要求提速增效。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录入提交工作。要明确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牵头科室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填写《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工作联络表》(附件1),于12月14日(星期三)前报送市编办。同时,为方便工作联系,请各有关单位业务人员加入“潮州行政审批标准化群”QQ群:490738394。
市编办联系科室:体改科,电话:2292896,传真:2285551,邮箱:sbbtgk@163.com。
附件1:《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工作联络表》
附件2:《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模块登录帐号表》
潮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