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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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7 18:31
发布单位:市编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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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潮州新区管委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粤府〔2018〕57 号)、《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试行期届满后相关工作的函》(粤机编办函〔2018〕6 号)精神,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工作和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动态管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一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及时做好相关的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
附件:潮州市人民政府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目录(12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