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举办工程合同风险控制专题讲座
为做好2024年普法宣传工作,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增强全体人员的法治意识并提升工程管理质效,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在合同管理方面的风险防范意识,实现以高质量的经济合同为代建项目各项工作顺利加快推进保驾护航。11月26日上午,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举办以《工程合同的风险控制》为主题的2024年度普法宣传专题讲座。讲座由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吴和群同志主持,邀请广东新安律师事务所麦炜烁律师进行工程合同风险控制专题业务培训。
麦炜烁律师围绕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分类、使用标准化工程合同的利弊、工程合同中的法律适用等三部分内容,结合当前政策法规和业务实例,图文并茂地对工程合同的风险概念对照进行了解答和释疑,使参加讲座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工程合同的风险防范有关政策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在工程合同业务领域判断识别安全隐患的能力水平,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吴和群同志结合项目中心当前工作实际,对各科室如何协调配合,从签订高质量合同助推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作了部署,强调要树牢工程合同风险防范意识,提升风险防范安全水平,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增强合同风险意识。在项目管理中,要时刻保持警惕,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对潜在的合同风险进行预警和评估,避免掉入合同陷阱。
二、加强合同审核与签订管理。在合同签订前,审核人员要对合同条款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完整性;其次是要以统一规范的合同的签订流程,确保合同签订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再后是要规范合同档案管理,及时对合同进行归档和保管,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三、加强合同履约过程监控。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应从工作质量、时效等各方面密切关注各参建方的合同履约情况,对发生违约行为的,应及时加以纠正,对违反合同约定的严重行为应进行严肃处理,将失信行为记入履约结果,切实维护项目中心的合法权益。要定期通过专项抽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加强履约检查,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巡查的积极效应,及时发现问题并制订防范风险的对策,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合同条款和管理措施。
项目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