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制度强监管构建廉洁高效招投标环境,助力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

2024-11-06 15:0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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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和勇气打好营商环境翻身仗”的指示精神,主动学习借鉴深圳经济特区先进经验,大力推进招标投标领域改革,不断巩固提升“评定分离”改革成效,着力构建公平、择优、竞价、廉洁、高效的招标投标制度环境,有效保障市重点项目招投标工作廉洁高效运行,助力“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

  一是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招投标管控机制。优化基础制度。借鉴深圳先进经验,协助市政府优化完善《潮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评定分离项目招标流程工作指引》等制度,为高质量招投标奠定坚实基础。强化源头把控。出台《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选取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办法》等招投标专项制度,选优代理机构,从源头上提升招投标服务质量。同时制定《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清单》《工程建设管理回避制度》《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强化内部廉政风险防控。完善公开要素。通过增加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公示等应当载明的事项范围,明确程序、时限要求,充分保障潜在投标人和投标人对资格预审、评标方式、定标结果的知情权,提高招投标的公开透明度。同时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和合同范本提升规范化水平。

  二是狠抓监督管理,全方位推动招投标廉洁高效运作。强化全过程监管。发挥监督和履约评价作用,对“评定分离”招投标实施全过程监管和重点环节监督相结合,从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招标文件的制作、招标公告挂网和开评标、到完成招投标全过程实施监管,同时重点针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招投标文件评审专家选取、定标专家选取以及定标现场实施监督,进一步强化对招投标工作的把控。重视招标文件质量。严格实行内部联审、专家评审、班子会议决定三个环节控制程序,通过层层把控提升招标文件质量。建立招标阶段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约定机制,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投标人严重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审查条件及资格要求,拟订施工合同工程质量安全相关主要条款,明晰处罚条款措施。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定标人员库抽取管理系统,以信息化手段抽取定标专家,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对定标人员库和监督人员库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增加或剔除不适人员,推动定标专家和监督任用更好履职,确保定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三是狠抓结果运用,推动履约评价信用体系的建立。强化监督和履约评价。落实常态化履约评价,每季度组建履约评价小组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履约检查和评价;开展互学互查,定期组织各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相互进行巡查,在互学互查中发现问题、整改提升;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学习借鉴深圳经验,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对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进行检查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每季度履约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明晰履约评价规定。建立完善《工程项目监理监管要求》《在建工程安全行为违约处理制度》《在建工程质量行为违约处理制度》《工程项目监督和履约评价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履约评价要求和违约处理依据。建立履约评价结果数据库,定期将履约评价结果录入履约评价数据库,实时体现履约行为和结果,并作为后续择优选取施工、监理和第三方服务单位的重要参考依据。推动评价结果运用。将履约评价结果应用到招投标服务作为“评定分离”择优选取的重要参考依据;应用到市建筑信用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提升建筑市场服务质量;应用到激励机制进行通报表扬;应用到履约评价库作为评定数据储备;应用到建设活动作为参建单位互相提升;应用到约谈督促整改;应用到监督检查对日常评价结果低的参建单位进行重点监控;应用到失信惩戒对违规行为列入黑名单不再与其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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