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12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科学统筹,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持续深入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1月13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1月14日领导班子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的认识,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中心支部书记、主任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以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抓住党建这个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月15日第一时间成立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支部书记、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五个专项整改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细化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
巡察意见反馈后,中心支部书记、主任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第一时间主持召开班子扩大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的5大方面14项问题,细化成37项分项问题,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逐一明确责任人、责任科室及整改时限。1月23日,中心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步骤、组织领导、整改内容和具体要求等,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工到位、部署安排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四)坚持从严从实,聚焦落实整改
根据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中心的整改方案,在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的同时,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及时调度、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帐,采取动态管理、台帐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强化担当,真抓实改,坚持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整改工作开展期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班子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推进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方面问题:党的政治建设较为薄弱,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
(一)关于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注重党建工作部署。自2020年起,中心班子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以理论武装思想,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站位。班子会专题研究制定支部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重点突出抓实党的政治建设为首要任务,努力推进党的思想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切实规范组织建设,坚持正风肃纪,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抓实党建主体责任。二是专题学习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在2019年对省委巡视工作方案和省委巡视潮州市反馈意见专题学习会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本次市委巡察工作的学习部署。组织召开配合市委巡察准备工作专题会议,确保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将巡察反馈问题细化分解,按时保质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三是统一思想行动,把准定位开展工作。班子会及时组织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心工作上来,把握自身职能定位,根据疫情防控需求,开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等工作。
(二)关于议事决策机制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修订财务制度,明确资金审批额度。中心班子会通过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中心各项重大资金审批额度及审批流程。二是修订议事决策相关制度,明确议事范围、议事决策原则、决策方式及程序;明确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重大项目安排的决策原则、决策实施和决策程序。
(三)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学风漂浮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规范化学习,提高文字能力。根据要求对公文写作规范化进行学习,领导述职述廉报告结合中心实际工作,客观真实反映工作情况。二是持续深入学习,提高自身觉悟。将理论学习贯穿到日常“三会一课”等党组织生活学习中,持续加强领导干部理论政治学习,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提高政治素养,提高自身思想觉悟,确保学习深有体会,防范杜绝抄袭心得体会现象。
(四)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落实住房公积金归集不尽责的问题。一是加大主流媒体宣传,加深群众认知度。中心多次通过《潮州日报》、潮州电视台《民生直播室》栏目、微信公众号、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子网页等渠道对住房公积金办事流程优化情况及政策实施进行宣传报道。二是加快企业摸排和信息共享,推动建缴工作。了解梳理我市部分较为大型的未建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抓紧落实相关建缴工作,发出《公积金建缴通知》和《公积金汇缴逾期催缴通知书》等。积极配合潮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做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尽快构建信息共享平台,与工商、社保、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共享企业基本信息。对尚未开展住房公积金缴纳工作的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为归集扩面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三是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拓宽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面。
2.针对资金流动性风险控制不力的问题。一是调控资金流动,控制资金流动性风险。中心于2018年9月起逐月对放款资金进行计划性安排,并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目前中心放款呈现良性循环,资金逐渐充足,个贷率逐月下降,已取消对放款资金进行逐月计划性安排。二是调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办法》。中心于5月底颁布新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目前公积金个人贷款无须轮候放款,个贷率逐步下降,截至2020年6月个贷率为92.38%,资金预警级别已降低至二级预警,个贷率预计将会按照1%-2%比例逐月下降。
3.针对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快推动项目落实,提高服务水平。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已于2019年11月27日完成省厅验收,综合得分全省排名第二,目前八个渠道已全部建成上线并正常稳定运行中,缴存企业和缴存职工多个住房公积金业务已可实现网上办理,同时5月1日对微信公众号进行迁移,并成为我市自建系统首个实现刷脸功能的政务微信公众号。二是加快线索移交,加大“扫黑除恶”打击力度。按照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工作部署要求,继续着重对异地购房材料真伪性辨别,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目前已将11笔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线索移交给西马派出所。
第二方面问题:党的思想建设抓得不牢,学习存在表面化形式化
(一)关于领导班子学习系统性不足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计划,确保思想建设系统开展。班子会专题研究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及党建年度计划,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按照2020年度学习计划,截止2020年6月,共计召开支委会9场,支部会27场,支部书记上党课2场,开展系统性细致性学习,确保党的思想建设落深落实。组织专题学习有计划、有讨论,中心支部召开主题教育“荡除心魔、斩断羁绊”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活动。二是支部工作接受党员监督,党员之间相互监督。中心支部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工作,组织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进行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暨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会,听取支部书记作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二)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合理规划,扎实学习。通过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及党建年度计划,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做到有规划学习,对学习内容和时间进行调整,确保学习质量和成效,截至2020年6月共召开27场支部学习会,确保党员干部能够扎实掌握学习内容,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用。二是加强学习监督,注重学习成果。支部书记及中心支委委员通过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状态的监督,要求全体党员撰写2020年一季度学习心得体会,通过亲自审阅党员学习心得体会,深入了解党员干部学习动态和学习成果,为后续开展针对性指导奠定基础。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较为薄弱的问题
一是积极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中心支委会多次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制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指引(试行)》和各项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开展专题学习讨论,积极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中心支委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对当前住房公积金工作中意识形态领域进行研判分析,初步梳理可能出现的意识形态风险点,加大对中心各项实施方案的措施可行性进行判断,充分做好指导行动的思想准备。同时,领导班子成员积极深入分管部门,与干部职工开展经常性谈话,从工作上和生活上多维度多层次了解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状态,深入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三是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发布和管理制度。中心班子会讨论通过新修改的《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制度汇编》和《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的管理及监督,并严格网络信息发布流程,对信息发布采用三级签字审批发布,确保发布信息内容不存在意识形态风险。
第三方面问题:党的组织建设较为乏力,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仍需加强
(一)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组织专题研究,开展特色学习活动。班子会专题研究制定中心支部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推动中心党建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2019年10月至今,组织召开了多种专题会议及专题大讨论活动,积极与中国建设银行潮州支行第四、第八党支部及中国移动潮州分公司人力资源党支部、纪检监察部党支部结对共建,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特色学习和共建活动的开展,丰富了学习形式,对党员干部查找自身差距、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组织凝聚力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二是加强跟踪指导,提升党建业务能力。专题开展党建工作业务培训,提升中心党务工作者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积极探索中心党务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不断增强党组织对党员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部书记与党员、分管领导与下属党员开展了日常谈话,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三是查漏补缺,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潮州市直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文本》程序发展党员,做好材料审核及把关。
(二)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确保学习成效。中心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规定执行党内政治组织生活,支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党课教育,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018年,我中心支委召开专题学习、讨论部署工作等为主题的支委会19场,集中组织党员上党课7场,召开支部扩大会57场。2019年,中心支委召开支委会26场,组织党员上党课教育5场,召开支部扩大会58场。2020年截至6月份共计召开支委会9场,支部会27场,支部书记上党课2场。二是规范会议记录,遵守组织生活纪律。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工作流程》规定,规范“三会一课”记录。支部书记在支部会上要求所有党员干部必须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参加组织生活,严肃组织生活纪律,同时要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提升自身政治素养,保证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的质量和成效。
第四方面问题:党风廉政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一)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开展稽核工作。通过中心业务系统功能开发,在潮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中,嵌入业务稽核模块,从信息化、自动化手段开展业务稽核工作。召开内部稽核工作启动会,启动对2018年和2019年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全面内部稽核工作,强调内部稽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守秘密的原则开展稽核工作。班子会讨论通过新修订的《内部稽核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稽核督查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以制度指导工作。稽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内部稽核工作总结会,总结1个月的内部稽核工作成果,形成《内部稽核工作报告》,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调整机构设置,为稽核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根据近年来住房公积金发展和稽核工作需要,经中共潮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中心个贷管理科更名为审查科,接下来以审查科的职能开展业务稽核和日常审查工作。三是加强谈话提醒工作,预防廉政风险。根据《谈心谈话制度》和《党组织一把手开展党内谈话实施办法》规定,严肃开展党内谈心谈话工作;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方案,对风险点高的重点岗位,开展针对性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状况,提出希望和要求,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激发干部积极性。2020年第一季度,中心主任分别与副主任及部分中层干部开展日常谈话,针对各自岗位职责进行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和工作动态,对岗位廉政风险作出提醒。中心支部书记每半年对全体党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教育谈话。
(二)关于形式主义问题凸显的问题
1.针对多份文件应对检查补做或网上抄袭的问题。一是加强监督指导培训,促进党建制度修订。中心班子成员全程参与《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修订工作,亲自指导亲自审阅,并于班子会讨论通过新修改的《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二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培训。由支部书记亲自对中心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建工作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党建工作水平及文字材料功底。
2.针对部分工作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党员思想领悟能力。中心班子会讨论通过新修订的《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并入《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制度强调严格落实责任制,以党支部书记为党员学习教育直接负责人,负有组织、协调党员学习教育的责任,加强对党员学习教育的指导、督促。二是明确规定党员干部每年至少提交一篇心得体会。截止4月底,中心支部全体党员干部根据实际学习内容已撰写心得体会。三是完善请销假制度,严格落实执行。讨论通过新修订的《请销假制度》,对考勤及各类请假制度进行重新修改和完善,明确有关请销假程序及审批权限。四是结合年度考核,开展诚信测评工作。在2019年度考核工作中,融入干部职工诚信考核评测机制,从思想品德、爱岗敬业、举止文明、团结协作及遵守职业道德、守法诚信几个方面组织中心全部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开展诚信自评和互评。同时,2019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优先从诚信考核评选中获得优秀等次的人员考虑。
(三)关于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监督不严的问题
1.针对防范、辨别骗提套取措施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积极配合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多方式核查材料真伪。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数据治理及应用2020年(第一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目前我中心正在配合潮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做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提供住房公积金缴纳信息等数据,争取尽早与公安、民政、税务、不动产等部门实现信息互通互享,提升材料核查准确性。在目前尚未实现信息共享的情况下,在提取业务中,加大对本地证件相关信息的核对力度,对凭房产证、不动产证等证件前来支取住房公积金,要求支取人在粤省事小程序中进行不动产查询,通过电子版与纸质版复核,进行现场校验。
2.针对对骗取公积金行为打击不严的问题。一是加大骗提套取行为打击力度。按照中心文件要求统一部署,对骗提公积金行为,发现一笔,移送一笔。中心已将自2018年以来核查发现的11笔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线索移交给西马派出所,并正式向公安机关报案,西马派出所经前期对11笔骗提行为当事人进行传唤询问,到我中心再次了解详细情况,已正式立案侦查并出具立案告知书,目前案件处于侦查阶段。
3.针对公积金提取资格审核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根据住房公积金发展新形势,开展分层次、分类别、多领域的教育培训,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干部能力素质,对公积金提取资格认真把关、审核到位,依法依规办事。二是开展多岗位联合审核,杜绝不合规范提取情况发生。严格按照政策文件的要求对资料进行收取受理,通过业务管理系统内多岗位联合审核,杜绝材料不合理情况发生,分管领导加强对各廉政风险岗位人员的谈话提醒,要求前台审批工作严格按照政策文件的要求对资料进行收取审核,2019年新修订的《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办法》,再次明确了各种提取情形的提取材料。
第五方面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
(一)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集中办理公务员卡,严格执行无现金结算。目前,中心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已全部办理并开通公务员卡,日常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报销目前已全部采用公务员卡结算或转账。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部分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项目,认真检讨未执行采购程序的原因,深入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自2019年起,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已全部根据《潮州市市直2019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标准为判断依据,严格选择应有的执行模式进行采购。三是针对差旅费用有关政策理解存在偏差的问题,加强中心班子及财务相关负责人对《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学习,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在第一时间以通知的形式,按有关规定调整潮安、饶平部分在编人员的差旅补助费。
(二)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一是清退违规发放节日值班人员伙食补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退缴通知,相关人员已于1月20日前全部退缴相应金额。今后,中心将严格津补贴规范管理,提高全体干部思想认识,切实杜绝此情况再次发生。二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制定年度休假计划。根据我中心《请销假制度》,年初全体干部职工根据工作年限,填写《年度休假计划表》,确定个人年休假计划,并要求干部职工严格按照计划落实,原则上不允许出现全年不休假的现象,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计划休假的,必须填写《年度休假取消表》报单位领导审批同意。
三、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经过多月的落实整改,我们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一些制度机制得到健全完善,有力促进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财务管理等各项工作。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一)深入落实主体责任,以党建带动业务
领导班子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领导班子的重大政治任务,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必须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带动公积金中心各项工作朝着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在持续深入整改的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举一反三,剖析深层次原因,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需持续坚持推进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三)严格正风肃纪,防微杜渐
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认真主动抓好分管科室、管理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队伍拒腐防变能力。
(四)抓住契机,推动公积金事业稳健发展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公积金工作。持续深入推动“互联网+公积金”政务服务,努力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优化业务流程,提升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服务体验。加快与全市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进程,积极投身公积金领域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坚持不懈推进制度扩面,完善归集扩面模式,巩固现有扩面网络,加快推进非公企业建制步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8-2137530;邮政信箱:潮州市西河路12号、邮政编码:521000;电子邮箱: czszfgjj@163.com。
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