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通﹝2017﹞6号
通 知
各业务经办银行、开发商:
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简化按揭贷款手续,加速放款时间,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在全市房地产行业调研汇报会上要求的事项,经中心班子讨论同意,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在房地产交易所出具《按揭备案证明书》后即予放款;
二、已确权楼盘,在房地产交易所出具《潮州市房地产交易成交证明书》后即予放款。
以上事项,自通知之日起执行。
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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