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征信补授权工作的通知

2025-01-06 09:45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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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


  为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精简业务办理要件,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成功接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信息互联共享。个人在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贷款业务及存续期间形成的贷款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因借款人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产生的不良信息)、与业务相关的个人基本信息等将上报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相关信息将在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完整,需重新确认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授权。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权对象:2025年1月1日以前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且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均需签署《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查询授权书》(以下简称《授权书》)。已与我中心签署《授权书》,明确授权我中心进行征信查询和报送的,无需再次签署。


  二、授权方式

  (一)线上授权:登录“潮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通过“贷款征信授权”功能可确认贷款是否授权,以及线上签署授权书,相关操作按照附件《征信线上补授权操作指引》进行即可;

  (二)线下授权: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市公积金中心各业务网点,即可办理个人征信授权业务。


  三、自2025年1月1日起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在提交贷款申请资料时,均需本人现场签署《授权书》,无需再提供纸质版个人信用报告。


  四、如对我中心报送的征信记录有异议的,可向我中心提出异议申请,申请方式如下:

  1.申请资料:身份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见附件)、还款账户银行流水(证明还款账户余额在约定还款日前余额充足)等佐证材料。

  2.办理场所: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办理窗口

  3.办理时限:20日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务必及时关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贷款还款账户情况,保证在约定还款日前将资金足额存入还款账户,按时足额还款,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征信不良影响自行承担。

  2.请广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积极配合完成个人征信补授权,完善个人征信信息,未完成授权工作,将可能影响您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和业务办理等相关业务。


  附件:

  附件1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查询授权书.docx

  附件2 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docx

  附件3 征信线上补授权操作指引.doc



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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