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于民”近期全市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的群众络绎不绝
( )
2015-07-23 18:11
来源:本单位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为稳定我市房地产市场,刺激房地产消费,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参照省内其他城市的做法,经市政府同意,自6月4日起,我市住房基本消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者放宽其因购房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制,具体办法为:
1、职工一次性购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价总金额。
2、职工贷款购房的,在贷款期限结束后,累计提取总额未达到购房款的,可继续提取,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
自6月4日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的群众络绎不绝,此次基本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放宽,是经市政府同意,在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同时缓解了全市公积金缴存者的购房压力,我中心将继续保持为群众服务的热情,确保支取业务的有序进行,为广大业务办理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