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地方志资料的通知
( )
2016-02-17 23:53
来源:潮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文件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上级驻潮各有关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志办发[2013]15 号)的要求,切实做好潮州市地方志资料年报(以下简称资料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2015年潮州市××(单位)地方志资料年报表;
2.2015年度单位工作总结。
二、年报工作要求
1.年报资料,应注意不涉密、可公开。
2.年报资料采用规范的语体文,文风要求严谨、简洁、朴实、流畅。
三、稿件要求
上交稿件以A4纸打印,同时以文本格式(.doc)报送光盘或发电子邮件。各单位领导对送交的资料年报,要认真审核,签署意见,盖上单位印鉴,以示负责。
四、时间要求
各单位接通知后,要迅速落实撰稿人,资料年报在2016年3月底前送交市志办编研科。
编辑部地址:市政府大楼四楼市地方志办公室410
联系电话:2286040
电子邮箱:cznianjian@126.com
潮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二○一六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