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饶平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前公示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现对饶平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予以批前公示。)

2021-04-30 11:3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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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现对饶平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予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用地单位:饶平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用地项目:饶平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

       用地位置:饶平县樟溪镇锡坑村(旗岭场)

       用地面积:约26667平方米(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公示日期: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9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查询。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应由法人代表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2276254

       监督电话:226263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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