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国土资用〔2011〕60号
凤新街道东埔村民委员会:
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并上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征收你村位于外环路北侧的集体土地400亩(其中耕地25.8885亩、其他土地374.1115亩),作为潮州市市区2010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的各项补偿,按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执行。
潮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