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国土资用〔2011〕61号
潮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划拨桥东‘美人城’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函”收悉。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潮府常纪〔2011〕15号)的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市东山旅游度假区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100亩(位置如用地红线图所示)划拨给你局,作为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
二、上述土地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
三、有关规划、基建,应按程序报批。
潮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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