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西街道上埔村申请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批复(潮国土资用〔2011〕25号)

2011-07-13 21:07
来源:潮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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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国土资用〔2011〕25号

城西街道上埔村民委员会:

你村《关于要求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完善用地手续的申请》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潮府〔2010〕15号),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市国土资源局测绘队对照198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相关航片图,测量出你村“三旧”改造中属198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前建设用地范围和面积,并经你村、城西街道办事处和湘桥区“三旧”办公室确认。我局经研究,确认你村“三旧”改造中属198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集体建设用地面积189.774亩(四至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经潮国土资罚字〔2010〕第10号《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处罚,同意给予完善用地手续。

二、上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未经依法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若实施“三旧”改造建设,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申报、审批。

               

潮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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