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桥区西新街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批复(潮国土资用〔2011〕47号)
2011-07-13 21:04
来源:潮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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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国土资用〔2011〕47号
湘桥区西新街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报告收悉,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潮府办纪(2009)28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位于潮州市湘桥区西濠市场综合楼土地面积为2376.92平方米(折合3.565亩)缴交土地出让金补办出让手续作为住宅建设用地。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70年,自批准之日起至2080年6月12日止,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权由市人民政府无偿收回。
三、今后土地使用权若要转让、出租、抵押应按规定到我局办理手续。
潮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