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桥区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大楼用地的批复
2011-07-12 21:11
来源:潮州市国土资源局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潮国土资用〔2011〕18号
潮州市湘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要求给予办理用地手续的请示》收悉。根据潮府办函〔2010〕44号的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市区春荣路兰花三街东侧的国有土地,面积2286.85平方米(四至范围以划拨土地红线图为准),划拨给你局,作为湘桥区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大楼建设用地。
二、使用土地的权利和义务按《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执行。
三、上述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未经依法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潮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