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安县2010年度第一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
2011-03-30 21:28
来源:潮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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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国土资用〔2011〕4号
潮安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潮安县2010年度第一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请示》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所报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将庵埠、彩塘等3个镇16个村的农用地,面积为5.9735公顷,折合89.6025亩(其中:耕地47.4482亩、水面42.155亩、未利用地1.623亩)转为建设用地,并连同建设用3.269亩,合共6.2997公顷(折合94.4952亩)作为村镇企业建设用地。
二、经批准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仍属村集体所有,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
潮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