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2011-03-30 21:28
来源:潮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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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国土资用〔2011〕10号


潮州市潮州医院:

    你院《关于要求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请示》收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同意划拨地方国营潮州市岭南塑胶厂土地使用权的复函》(潮府办函〔2010〕91号)的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市区西华路12号,面积1651.5平方米(折2.4772亩,如用地红线图所示位置)划拨给你院,作为医疗业务用房用地。

    二、上述土地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

    三、有关规划、基建,应按程序报批。

              

潮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一月十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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