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潮州市村镇工业集聚区“三旧”改造涉及村庄规划及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操作指引》的通知

2023-12-04 11:03
来源: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浏览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

  《潮州市村镇工业集聚区“三旧”改造涉及村庄规划及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操作指引》(潮自然资规〔2021〕1号)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工作,提升土地效益,《潮州市村镇工业集聚区“三旧”改造涉及村庄规划及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予以保留继续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现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民政府,各县区自然资源局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