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审核
一、事项名称 | 地图审核 | |
二、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 颁发的证件:《潮州市地图审核通知书》;证件有效期:长期(互联网地图审图号有效期为2年); | |
三、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 行政许可;行政相对人获得许可后可以按许可内容用于公开出版、开公展示、公开登载、书刊插图等。 | |
四、设定依据 | 《地图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第八条;《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试行)》第五条;《关于规范市县示意性地图审核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的通知》附件1:地图审核提交材料及审核内容的第二条;《广东省地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
五、审批条件 | 1)应当在地图出版、展示、登载、引进、生产、加工前申请 2)地图编制单位具有相应测绘资质 3)保密审查符合《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试行)》规定,公开地图不得表示下列内容(对社会公众开放的除外): (一)指挥机关、地面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军用机场、港口、码头,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军用道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信、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等直接服务于军事目的的各种军事设施; (二)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及其内部的所有单位与设施; (三)武器弹药、爆炸物品、剧毒物品、危险化学品、铀矿床和放射性物品的集中存放地等与公共安全相关的设施; (四)专用铁路及站内火车线路、铁路编组站,专用公路; (五)未公开机场; (六)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内容。 4)重要地理要素及名称等内容正确表示 5)镇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及村以上行政区域地名正确表示 6)地图内容符合《基础地理信息公开表示内容的规定》 | |
六、申请资料 | 1、编制公开出版地图(不含示意图)的,提交经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地图出版范围或者单项地图的批准文件1份; 2、地图审核申请书原件1份; 3、广东省地图审核申请表原件1份; 4、具有相应等级和业务范围的测绘资质证书 1份; 5、互联网地图审查依据《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管理工作的通知》(国测图发[2009]6号)附件要求提交材料1份 。 6、涉及专业内容的地图,提交经过本专业保密部门审查的证明文件1份; 7、涉及使用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编制的地图,提交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机构进行保密技术处理和使用保密插件的证明文件1份。 | |
七、前置审批 | 是否须前置审批 | □ 是 □√否 |
| 前置审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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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 潮州市国土资源局窗口 | |
九、审批决定机关 | 潮州市国土资源局 | |
十、审批程序 | 1、申请单位到市国土资源局窗口提出申请; 2、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与测绘管理科初审; 3、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审批; 5、市国土资源局窗口发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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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审批时限 | 法定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十二、行政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
十三、审批表格 | 无 | |
十四、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 受理咨询机构:市国土资源局窗口, 投诉机构: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2287012 投诉电话:22626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