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常规巡察工作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4月2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常规巡察,并于当天上午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议。动员会议上,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陈铿作了动员讲话,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俊楷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陈铿同志强调,巡察组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按党章和制度规定办事,按职责权限开展巡察,坚持与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市委交付的工作任务。本轮巡察将聚焦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了解践行“两个维护”情况,重点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地区本领域本系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上级党委重点工作任务,履行好单位职能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了解“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廉洁用权,厚植为民情怀、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了解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情况,重点了解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等方面情况。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了解整改责任落实和整改实效情况。陈铿同志强调,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和党员干部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政治巡察的重大意义,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一体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吴俊楷同志表示,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实事求是反映情况,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同时,将以巡察整改为动力,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坚决立行立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市委第四巡察组从4月27日至6月30日,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在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1279号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联系信箱,设立专门联系电话:18927115335(工作电话),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专门邮政信箱:潮州市006号邮政信箱转市委第四巡察组、邮编521011,邮寄信封请标注“潮州市委第四巡察组收”。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